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服务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改性沥青生产加工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服务商入围采购项目
2.2入围周期:入围通知书发出后至2023年3月31日止。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交通行业相关规定。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沥青生产加工服务商入围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改性沥青类生产加工或防水材料生产加工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具有一项改性沥青类生产加工服务业绩;
(3)人员要求:锅炉工、叉车工、电工、设备维修工、装卸工、上料工各一人,其中锅炉工及叉车工提供证书复印件(上岗证或操作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本项目结算支付方式为:电汇、融信、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或者银行自有平台资金支付产品,投标人需接受上述付款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城1226)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因疫情原因,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填加微信,将以上资料发送给招标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4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交口中华城1226室 ,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开标,投标单位也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将投标文件邮寄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交口中华城1226室,黄秀军收,电话:18632194615。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河北省定州市北方再生资源产业园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
联 系 人:王工 | 联 系 人:张朝鹏 |
电 话:15631111160 |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加盖单位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