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交规院投建石市充电桩项目交工验收会议顺利召开。省交规院总经理朱冀军,副总经理王联芳,原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戴为民,衡德高速改扩建指挥部指挥长靳进钊,石市高速集团部长任兴荣,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项目覆盖南绕城、西柏坡等6条高速;羊角庄、鹿泉等9对服务区,涉及正定县、鹿泉区等7个县市区,共建设18台箱式变压器、充电桩62个、充电枪124把,其中一期建设充电枪112把。由省交规院投资,致远公司承担建设管理工作。
本次交工验收共分为外业组、内业组2个小组。各小组通过听取工程建设汇报、现场实地查勘、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经检验,该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系统功能稳定可靠,满足使用需求。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质量检测评定,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等级为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相关要求,具备交工条件。
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路段建设运营充电设施项目交工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运营阶段。项目的建成运营有效缓解了省会周边新能源汽车高速公路行驶中充电压力和需求,破解了“里程焦虑”,切实解决了公众长途出行的充电痛点,为区域绿色交通及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是我院首先在充电桩项目中,实现了从“规划设计者”向“投资建设运营者”角色延伸,标志着我院向“交通+能源”综合服务商链条转型拓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未来,省交规院及致远公司将继续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为推动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