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志公司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党员大会暨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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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东
来源:瑞志公司

2024年10月11日,瑞志公司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党员大会暨党日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刘志强同志主持。

会上讨论了杨旭光同志由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事宜,首先杨旭光同志宣读了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之后由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对杨旭光同志自预备以来党的理论学习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该同志在预备期内,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在工作中、生活中都起到了榜样的作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内正式党员23人,均同意杨旭光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希望他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严格按照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会议上传达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中办法〔2024〕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意见》主要是对流动党员管理,六个月未缴纳党费的、六个月未参与党员活动的、六个月未完成党交给的任务的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整改、开除党籍和除名的处分。

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行了讲解,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既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又要求党员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完善权利保障措施,畅通权利行使渠道,增强工作实效。

会议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讲解。这是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的阶段性成果,是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的重要辅导读物。

交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提升综合国力和改善民生具有深远意义,通过完善铁路、公路、航空等多元化交通网络,不仅能提高运输效率,还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通过科技创新和智能化发展,我们能更好地应对现代交通面临的挑战,如交通拥堵、环境保护等问题,未来的交通发展应注重绿色、智能和可持续的方向。

交通强国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政府政策支持到企业技术创新,再到公众的积极参与,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我们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中的一员,应关注并支持交通事业的发展,为实现交通强国的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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