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志公司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党课学习
发布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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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东
来源:瑞志公司

       2024年6月27日,瑞志公司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党课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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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支部书记首先传达学习了近期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冀交投党委〔2024〕90号—中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国清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讲话的通知》。

       随后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关于不予处分或不追究党纪责任(《条例》第十九条)、关于纪法衔接条款(《条例》第三十条)、结交或充当政治骗子(《条例》第五十五条)、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条例》第五十六条)等15条。解读内容深刻清晰且贴合实际,使党员同志能够清楚地理解掌握《条例》中相关条款的内容。

       会议最后支部书记提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每名党员同志的行为准则和执纪标准,是必须随时随地严格遵守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稍不注意就会违反《条例》,只有认真研读,深刻理解《条例》中的内容才能做到防微杜渐,更好地规范自身言行。